2023年10月,欧盟、英国、伊朗、美国、印度等国家的外贸新规将生效,涉及进口许可证、贸易禁令、贸易限制、通关便利化等方面。
新规10月外贸新规
一、中南海关正式实施AEO互认
二、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及退货商品税收政策继续执行
3、欧盟正式开始征收“碳关税”过渡期
4.欧盟发布新能效指令
5、英国宣布燃油车销售禁令延长五年
6、伊朗优先进口1万欧元以下汽车
7、美国发布限制中国芯片的最终规则
8、韩国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
9、印度发布电缆和铸铁产品质量控制令
10、巴拿马运河航行限制将持续至2024年底
11.越南颁布进口汽车技术安全和质量检验认证规定
12.印度尼西亚计划禁止社交媒体上的商品交易
13.韩国可能停止进口和销售4款iPhone12机型
1.中国与南非海关正式实施AEO互认。2021年6月,中南海关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税务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与南非税务局的认证协议》 《经济经营者互认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国与南非互认相互认可对方“授权经济经营者”(简称AEO),为从对方AEO企业进口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2.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税收政策继续执行。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继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边境电商出口。退货税收政策。公告规定,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码(1210、9610、9710、9810)申报出口,因货物滞销或退货的,出口日期为自出口之日起减少。 6个月内原状退回中国的货物(食品除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 的EU征收“碳关税”的过渡期正式开始。当地时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过渡期的实施细节。细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持续至2025年底。征税将于2026年正式启动,2034年全面实施。欧盟委员会此次公布的过渡期实施细则以欧盟今年5月公布的《建立碳边境监管机制》为基础,详细规定了欧盟碳边境监管机制产品进口商所涉及的义务,并计算了这些进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释放的排放量。温室气体数量的过渡方法。规则规定,在初始过渡阶段,进口商只需提交与其货物相关的碳排放信息报告,无需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调整。过渡期结束后,2026年1月1日全面生效时,进口商需申报上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每年含有的温室气体,并上交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配额的平均每周拍卖价格计算,以每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欧元表示。 2026-2034年期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免费配额的逐步取消将与CBAM的逐步采用同步,最终于2034年完全取消免费配额。在新法案中,所有欧盟行业都受到保护ETS中的碳排放权将被授予免费配额,但从2027年到2031年,免费配额的比例将逐渐从93%减少到25%。 2032年,免费配额比例将降至零,比原草案中的退出日期提前三年。
4.欧盟发布新能源效率指令.欧盟委员会于当地时间9月20日发布新能效指令,将于20天后生效。该指令包括到2030年将欧盟最终能源消耗减少11.7%,提高能源效率,进一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欧盟能效措施重点推动政策领域改革,推动欧盟成员国统一政策,在工业、公共部门、建筑和能源供应部门引入统一的能源标签制度。
5、英国宣布燃油车销售禁令推迟五年。9月20日,英国首相宣布,禁止销售新型汽油和柴油动力汽车的禁令将推迟五年,从原计划的2030年推迟到2035年。原因是,这一目标将带来“不可接受的影响”。普通消费者的成本”。其认为,到2030年,即使没有政府干预,英国销售的绝大多数汽车也将是新能源汽车。
6、伊朗优先进口1万欧元以下汽车。伊通社9月19日报道,伊朗工业、矿业和贸易部副部长、汽车进口项目负责人扎格米宣布,工业、矿业和贸易部的首要任务是价格为10,000欧元的进口汽车。整顿经济型轿车汽车市场价格。下一步将是进口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
7、美国发布对中国芯片实施限制的最终规则。据《纽约时报》网站报道,美国拜登政府9月22日发布最终规则,将禁止申请美国联邦资金支持的芯片公司在中国增加生产和开展科研合作。 ,称这是为了保护美国所谓的“国家安全”。最终的限制将禁止接受美国联邦资金的公司在美国境外建造芯片工厂。拜登政府表示,在收到资金后的十年内,公司将被禁止在“外国关注国家”(定义为中国、伊朗、俄罗斯和朝鲜)大幅扩大半导体生产。该规定还限制接受资金的公司在上述国家开展某些联合研究项目,或向上述国家提供可能引起所谓“国家安全”担忧的技术许可。
8、韩国修改进口特别法实施细则食品安全管理。韩国食品医药品部(MFDS)发布第1896号总理令,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该规定将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为高效开展进口报关业务,对重复进口、公共卫生风险较低的食品,可通过海关受理系统自动化受理进口报关。进口食品综合信息系统,自动出具进口报关单。但以下情况除外:附加条件进口食品、附条件申报的进口食品、首次进口食品、按规定应当检验的进口食品等;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通过自动化方法难以判定检验结果是否合格时,应当按照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并定期对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核查,以确保检验结果合格。确认自动进口报关是否正常;现行制度的一些缺陷有待完善和补充。例如,放宽设施标准,开展电子商务或进口食品邮购业务时,可以将住房用作办公室。
9. 印度发行质量控制订单用于电缆和铸铁产品。近日,印度商工部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部发布了两项新的质量控制令,分别是《太阳能直流电缆和消防救生电缆(质量控制)令(2023)》和《铸造铁制品(质量控制)令(2023年)”将于6个月后正式生效。纳入质量控制令的产品必须符合印度相关标准,并经印度标准局认证并加贴标准标志。否则,不得生产、销售、交易、进口或储存。
10、巴拿马运河航行限制将持续至2024年底。美联社9月6日报道,巴拿马运河管理局表示,巴拿马运河水位恢复情况未达到预期。因此,今年剩余时间和2024年全年,船舶航行将受到限制。措施保持不变。此前,由于持续干旱导致运河水位下降,巴拿马运河管理局从今年年初开始限制过往船舶数量及其最大吃水。
11.越南颁布技术安全和法规质量检验及认证的进口汽车。据越通社报道,越南政府近日发布第60/2023/ND-CP号法令,对进口汽车及进口零部件的质量、技术安全和环保检验、技术安全和环保检验进行规范。认证有明确的定义。根据该法令,召回的汽车包括根据生产企业发布召回公告召回的汽车和应检验机构要求召回的汽车。检查机构根据具体证据和车辆质量、技术安全、环保信息反馈的核查结果提出召回请求。已投放市场的汽车存在技术缺陷需要召回的,进口商应当履行以下责任:进口商应当自收到召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制造商或主管当局。解决有缺陷的汽车产品。进口商应当自收到生产企业或者检验机构的召回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缺陷原因、补救措施、召回车辆数量、召回计划和及时、全面地在进口商和代理商网站上发布召回计划信息和召回车辆清单。该法令还明确了检验机构的职责。此外,如果进口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制造商不配合召回计划,检验机构将考虑停止对同一制造商的所有汽车产品进行技术安全、质量和环境检验认证程序。对于需要召回但尚未经检验机构认证的车辆,检验机构应通知进口报关地海关允许进口商暂时提货,以便进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有问题的车辆。进口商提供已完成维修的车辆清单后,检验机构将继续按规定办理检验发证手续。第60/2023/ND-CP号法令将于2023年10月1日生效,并自2025年8月1日起适用于汽车产品。
12.印度尼西亚计划禁止社交媒体上的商品交易。印尼贸易部长祖基菲里·哈桑9月26日在接受媒体公开采访时明确表示,该部门正在加紧制定电商监管政策,国家不会允许。该社交媒体平台从事电子商务交易。哈桑表示,国家正在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法律,包括限制社交媒体平台只能作为产品推广的渠道,但不能在此类平台上进行产品交易。同时,印尼政府还将限制社交媒体平台同时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以避免公共数据被滥用。
13.韩国可能停止进口和销售4款iPhone 12机型。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9月17日表示,计划未来测试4款iPhone 12机型并披露结果。如果测试结果表明电磁波辐射值超标,可责令苹果改正并停止进口和销售相关机型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