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官方公报2023年5月5日消息,4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23/915《食品中某些污染物最大含量规定》,废除了欧盟法规(EC) 第 1881/2006 号,将于2023年5月25日生效。
污染物限量法规(EC)No 1881/2006自2006年以来已多次修订。为了提高法规文本的可读性,避免使用大量脚注,并考虑到某些食品的特殊情况,欧盟制定了新版污染物限量法规。
除了整体结构的调整外,新规的主要变化还涉及术语和食品类别的定义。修订后的污染物涉及多环芳烃、二恶英、DL-多氯联苯等,大部分污染物最高限量水平保持不变。
(EU)2023/915的主要内容及主要变化如下:
(一)制定食品、食品经营者、最终消费者、投放市场的定义。
(2)附件1所列食品不得投放市场或者用作食品原料;符合附件1规定最高含量的食品不得与超过这些最高含量的食品混合。
(3)食品类别的定义更接近(EC)396/2005中关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除了水果、蔬菜和谷物外,坚果、油籽和香料的相应产品清单现在也适用。
(4)禁止戒毒治疗。含有附件1所列污染物的食品不得有意通过化学处理进行脱毒。
(5)(EC) 第 1881/2006 号法规的过渡措施继续适用,并在第 10 条中明确规定。
(EU)2023/915的主要内容及主要变化如下:
▶ 黄曲霉毒素:如果加工食品中黄曲霉毒素占相应产品的 80%,则黄曲霉毒素的最高限量也适用于加工食品。
▶ 多环芳烃(PAHs):以现有的分析数据和生产方法来看,速溶/速溶咖啡中多环芳烃的含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取消了速溶/速溶咖啡产品中多环芳烃的限量;此外,明确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多环芳烃最高限量适用的产品状态,即仅适用于即食产品。 - 吃饭状态。
▶ 三聚氰胺:最大含量液体速溶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含量已提高至现有婴儿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最高限量。
(EU) 2023/915 中规定的污染物最大残留限量:
• 霉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G 和 M1、赭曲霉毒素 A、棒曲霉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柑橘素、麦角菌核和麦角生物碱
• 植物毒素:芥酸、托烷、氢氰酸、吡咯烷生物碱、阿片生物碱、-Δ9-四氢大麻酚
• 金属元素:铅、镉、汞、砷、锡
• 卤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恶英和多氯联苯、全氟烷基物质
• 工艺污染物:多环芳烃、3-MCPD、3-MCPD 和 3-MCPD 脂肪酸酯之和、缩水甘油脂肪酸酯
• 其他污染物:硝酸盐、三聚氰胺、高氯酸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