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联盟轮式车辆安全技术法规
为了保护人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防止误导消费者,本技术法规规定了在关税同盟国家销售或使用的轮式车辆的安全要求。本技术法规符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根据 1958 年 3 月 20 日《日内瓦公约》规范通过的要求。 法规: ТР ТС 018/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колесных транспортных средств 适用范围: – L 型,一般道路上使用的M、N、O轮车辆; – 轮式车辆底盘; – 影响车辆安全的车辆部件
TP TC 018指令颁发的证书形式
- 对于车辆:车辆型式认可证书 (ОТТС) – 对于底盘:底盘型式认可证书 (ОТШ) – 对于单一车辆:车辆结构安全证书 – 对于车辆部件:CU-TR 合格证书或 CU-TR 合格声明
证书有效期
型式认可证书:不超过3年(单批次证书有效) CU-TR证书:不超过4年(单批次证书有效,但不超过1年)
认证流程
1)提交申请表;
2)认证机构受理申请;
3)样品测试;
4)制造商工厂生产状况审核;
5)认证机构颁发车辆零部件CU-TR证书和CU-TR符合性声明;
6)认证机构准备关于办理型式批准证书的可能性的报告;
7)颁发型式认可证书;
8)进行监督审核。